依票据法原理,票据无因性的含义是() 。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
C:出票、保证、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D: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