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A:3个月;15日
B:6个月;15日
C:6个月;10日
D:3个月;10日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