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358—2011)规定,北京市不得销售和燃放组合烟花中()等。
A:扇型、V型、Z型、W型等非垂直发射型产品
B:含雷弹的产品
C:含燃烧漂浮物的产品
D:含内筒的产品
E:含导体漂浮物的产品
出自: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