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358—2013)规定,北京市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
A:GB10631规定的A级和B级产品
B:组合烟花中扇型、V型、W型、Z型和S型等非垂直发射型产品
C:含喷射型效果件的组合烟花
D:含浇铸成型发射筒的组合烟花
E:俗称“双灯双炮”的产品(产品外形为圆柱形,每个产品只有1发,点燃后同时发射出两个彩珠或彩炮,彩珠或彩炮升空后爆发出彩珠花或雷音效果)
出自: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