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对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违法违纪行为特别严重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财会法规与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