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其情况通常是()
A:单位撤并
B:所属单位负责人拖延
C: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矛盾
D: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财会法规与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