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后,如事后发现问题,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财会法规与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