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工作在甲县,住在乙县,在追诉有效期间发现其在丙县盗窃现金5000元,该案管辖的法院是()。
A:丙县基层法院
B:丙县基层法院,必要时可移送甲县法院
C:甲县基层法院
D:乙县基层法院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