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侦查羁押期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暂时停止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