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
A: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
B: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可以为他们提供翻译
C: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布告和其他文件
D:应当用汉字发布判决书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