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中规定列入市(地)、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的,向市(地)、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A:二十年
B:十年
C:一年
D:五年
出自:档案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