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额定速度为0.5m/s、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应在()范围内。
A:0.20~1.00m
B:0.30~1.30m
C:0.35~1.50m
D:0.40~1.70m
出自:电梯安全管理(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