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商标使用者的利益,商标所有人在收回商标之前,须给予商标使用者合理的准备时间,其法律依据是:()
A: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权的规定;
B:物权法的添附返还义务;
C:收养法中的“抚养回报”;
D:民法上诚实信用原则衍生的合同附随义务
出自:普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