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擅自采集原料血浆,买卖血液的
B:违反输血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质量规范和标准的
C:擅自涂改、毁损或者不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的
D: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器材的
出自:普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