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5月10同乙签订保管合同,5月12日甲将货物交给乙保管,5月14该货物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当于次年()届满。
A:5月10日
B:5月12日
C:5月14日
D:5月25日
出自:保险公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