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该条款的目的在于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保险费垫交期间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减少了保单的现金价值。
A: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B:战争条款
C:保单贷款条款
D:不丧失价值条款
出自:保险公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