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监局依法吊销《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给予警告;该证书持有人()内不得再次向保监局申请《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出自:保险公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