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220V灯具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潮湿、危险场所及户外不低于2.5m
B:生产车间、办公室、商店、住房等一般不应低于1.5m
C:露天照明装置应采用防水器材,高度低于2m应加防护措施,以防触电
D:碘钨灯、太阳灯等特殊照明设备,应单独分路供电,不得装设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E:在有易燃、易爆、潮湿气体的场所,照明设施应采用防爆式、防潮式装置
出自:低压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