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781年通过的(邦联条例)建立了一个州的联盟,定名为“美利坚合众国”,条例规定:各州保留它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机构。邦联未设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以违抗邦联的行为实行制裁的任何规定。 材料二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规,有一定的自主权,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避免高度集权的弊端。 材料三 据《1787年美国宪法》 材料四英国首相为政府首脑,由议会多数派领袖担任,议会可罢免首相,二者互相牵制,只要能保住议会多数党的地位,首相可联任。 据材料二、三,指出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构成体现了哪些原则?国会参众两院议员的任职各有什么特点?这些特点分别产生了什么影响?
出自: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