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1.3规定:锅炉安全管理人员、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去》的规定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出自:二级锅炉水质处理(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