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炮实弹射击的弹药数量在23~44发范围内时,如果失效数F>2,则应判该批弹药为()
A:一类堪用品
B:二类堪用品
C:一类待修品
D:二类待修品
出自:军队通信与计算机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