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办理打包贷款符合总行规定的低信用风险业务条件时,打包贷款融资期限()。
A:最长不超过180天,且融资到期日不得晚于约定的履约交货日后21天。
B:最长不超过180天,且融资到期日不得晚于约定的履约交货日后30天。
C:最长不超过一年,且融资到期日不得晚于约定的履约交货日后21天。
D:最长不超过一年,且融资到期日不得晚于约定的履约交货日后30天。
出自:银行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