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与当地旅行社合作开展个人旅游贷款业务的,应报备总行。报备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旅行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B:对于经营范围中没有出境旅游业务的,还应提供《委托招徕授权书》
C:旅行社与分行签署的《旅游合作协议》
D:总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出自:银行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