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
A:应以基期质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B:应以报告期质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C:应以基期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D:应以报告期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出自: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