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全国人大修订的新刑法第357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自然科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