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作出决议。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机构
出自:证券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