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不再按照工资总额的()计提职工福利费,原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其他职工福利支出,改在相应增设的成本账户中据实列支,“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只减不增,余额用完后科目废止。
A:14%
B:2%
C:2.5%
D:1%
出自:中国农业银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