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票据欺诈行为有:()
A:伪造变造票据的;
B: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C: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务的;
D: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E: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务的。
出自:银行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