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以下简称“资料管理规程”),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代替。
A:“00”
B:“01”
C:“10”
D:“11”
出自:资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