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强行拉客、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应承担下列哪种处罚()。
A:一次记2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B:一次记3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C:一次记5分,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出自:出租汽车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