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张某在上海徐汇区投资购买一套房产,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物业费为3元/平方米/月。张某打算装修完后就租出去,用租金来偿还银行贷款,时机成熟再转手赚差价。张某在甲房地产公司的通知下办理了收楼手续。后张某将房屋装修好,并找到租客。之后,张某收到乙物业公司发来的收费单,要求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支付物业费,合计共1800元。对此,张某表示不解,因为其找到租客之日起才算正式入住,应当从入住时间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而且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有一些是不到位的。双方协商无果后,乙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
(1)业主张某应当在什么时候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
(2)业主张某可否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少交或缓交物业费用?
出自: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_房地产法试题(课程代码:0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