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出自: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_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