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甲乙丙三国之间签订一项条约,该条约未规定保留。后来,丁国加入该条约,并在加入时对该条约第5条提出保留。对此,甲国反对丁国的保留,但未说该条约在它们两国之间没有效力;乙国明确接受丁国的保留;丙国反对保留,并反对条约在其与丁国间生效。
问题: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9-21条所确认的保留规则,丁国是否成为该条约当事国?丁国与甲乙丙三国之间各自是否构成条约关系?条约条款如何适用?
出自: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_国际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