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张某、孙某、刘某,其股权比例分别为55%、30%、15%。张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未作约定。2019年3月,刘某因病死亡,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王某要求继承其股东资格,张某不同意。2019年5月,孙某和王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某受让王某的全部股权,并且孙某支付了股权受让款。
问题:
(1)王某是否有权继承刘某的股东资格?为什么?
(2)孙某和王某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出自: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_经济法概论(财)试题(课程代码:0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