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的食品,小麦的收购价款为100000元,扣除率为10%。该批小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8256.88元
B.9000元
C.10000元
D.13000元
出自: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_中国税制试题(课程代码:0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