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东方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按月缴纳增值税。该公司2016年8月份发生有关购销业务如下:
(1)销售给西方公司货物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0万元:
(2)销售给南方公司货物一批,该批货物的不含税售价为200万元,给予商业折扣10万元,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3)向消费者零售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为58.5万元:
(4)将自己生产的某批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单位,该批货物成本为70万元,不含税对外售价为90万元:
(5)从北方公司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因管理不善导致该批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20%。该发票已认证通过。
要求:(1)计算销售给西方公司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给南方公司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销售给消费者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无偿赠送给外单位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计算从北方公司购进原材料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计算东方公司2016年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出自: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_中国税制试题(课程代码:0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