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45日内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15日内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