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题库
首页
所有科目
自考历年真题
考试分类
关于本站
游客
账号设置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搜索
1.区分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交付财物的债,而劳务之债是提供劳务的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出自:
湖南大学-民法
显示答案
提示:
同一【IP】的非会员用户每天可免费获取10次答案
收藏本站【zk.995w.com】,下次访问不迷路
本站试题总数:【10245188】个 (题库试题定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