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居住在甲县, 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 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法学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