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起的营改增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A5%
B10%
C7%
D12%
出自:江苏开放大学税收筹划作业1

完成拼图验证

按住下方滑块,将拼图拖到缺口处后松开。

拼图背景,将小拼图拖到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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