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年度会议。董事会成员为15人,有6人明确表示届时不能出席,也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其余9人表示届时将出席。后来本应出席的9人,有三人因故不能出席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其中甲委托董事长代为出席,乙委托某监事代为出席,丙委托委托其出任董事的本法人单位的一位负责人出席,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为6人。董事会日程包括:决定公司投资方案;就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制定公司若干具体规章。以上各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问:公司董事会议的召开及决议事项是否合乎公司法,为什么?
出自:河南师范大学企业与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