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 )。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出自: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