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改革后的日本地方政府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各级地方政府享有法律规定的自治权
·各级地方政府受中央地方政府的控制和监督
·地方政府的组织与运营以地方自治为宗旨
·设置议会作为地方政府的议事机构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