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为甲区的城市规划局,对所在地为乙区的工厂在丙区和丁区的两幢楼房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工厂不服而起诉,该案应由( )。
A、甲区法院管辖
B、乙区法院管辖
C、甲区和乙区法院共同管辖
D、丙区和丁区法院共同管辖
出自:四川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完成拼图验证

按住下方滑块,将拼图拖到缺口处后松开。

拼图背景,将小拼图拖到缺口处
向右拖动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