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名字填入被背书人栏内,该行为有效。
出自:东北农业大学经济法

完成拼图验证

按住下方滑块,将拼图拖到缺口处后松开。

拼图背景,将小拼图拖到缺口处
向右拖动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