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投保了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在投保书中,她陈述自己没有疾病,每年只去医生那里检查一次,并且她还陈述未向别的公司投保。保单签发后不久,王某死亡,其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公司经调查,发现她在投保前三个月内看过六次病,且还在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的寿险。你认为此案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应依据保险的哪条原则?
出自:金融学(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