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后双方当事人也达不成协议的,根据《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应是( )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交付不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动产的,在动产所在地履行
·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