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为交付某财物,后经当事人协商改用另一财物作为履行义务的标的,并在更改后的财物交付后,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法理论称这一现象为( )
·物上代位
·代理清偿
·清偿代理
·代物清偿
出自:西南石油大学土木工程施工与组织(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