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弃儿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 )。
A.30日
B.60日
C.90日
D.180日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婚姻家庭法学

完成拼图验证

按住下方滑块,将拼图拖到缺口处后松开。

拼图背景,将小拼图拖到缺口处
向右拖动滑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