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公司注册地在甲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 万元债务。对此,谁应当清偿该笔债务?

出自:民法信阳师范